关于城区烟花爆竹经营安全整治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4-05-30    作者:佛教用品

  按照《衡阳市烟花爆竹经营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衡安监[2016]3号)和市政府主要领导的要求,市城区从2016年1月起开展烟花爆竹经营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3月23日,市安委办组织有关人员采取暗访抽查方式,对各城区烟花爆竹经营安全整治进行了督查,并将存在的问题分别进行了督办。4月19日至22日,市安委办再次组织人员对各城区烟花爆竹经营安全整治情况做明查暗访,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珠晖区。东风南路上的浏阳烟花爆竹店、衡茶路28号的浏阳烟花爆竹店、酃湖路上的衡阳市金焰烟花爆竹有限公司存在无证经营、无消防设施、无防爆灯、“上店下宅”、“前店后宅”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华华烟花爆竹经营部、雯洁鲜花店、晖杰烟花鞭炮批发部无证经营,与《衡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督办函》(衡安办函[2016]16号)的回复上述店已经关闭的情况严重不符。

  (二)蒸湘区。立新大道正宗浏阳烟花店、福顺烟花专卖店、满堂红浏阳烟花爆竹专卖店及315省道上一路发烟花爆竹批发部无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无消防设施、无防爆灯、储存超量及“上店下宅”、“前店后宅”等违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衡阳钢管厂小区幸福路浏阳三口白露烟花爆竹店与浏阳喜得烟花爆竹专卖店安全距离不够。

  (三)石鼓区。浏阳龙腾烟花连锁店、谊友鲜花气模公司、秋哥副食商店存在无证经营、储存超量、无消防器材、无防爆灯、安全距离不够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

  (四)雁峰区。浏阳烟花鞭炮店、衡常路中国移动手机专卖店、君子兰鲜花鞭炮店存在无证经营、无消防器材、无防爆灯、安全距离不够等违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

  (五)高新开发区。青峰北街的美怡乐冰淇淋批发部、好运佛教用品商店以及位于内环南街的平安发财香行、顺发佛教用品商店存在无证经营、无消防器材、无防爆灯、安全距离不够等违法违规行为。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国家安监总局、省安监局对烟花爆竹经营安全整治专门下发了相关文件,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强调城区要限放、禁卖烟花爆竹。各城区人民政府、“两区一园”管委会及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烟花爆竹经营安全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制订具体工作方案并抓好落实。

  (二)强化措施,依法打击。各城区人民政府、“两区一园”管委会要立即采取断然措施,组织有关部门联合执法。依法关闭不符合安全性能条件的零售店(点);依法取缔不符合布点规划的零售店(点);依法打击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

  (三)严肃纪律,严格追责。负有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必须认真履职,严禁欺上瞒下,放松监管。6月份,市安委办将再次对城区烟花爆竹经营安全整治进行验收,验收情况将纳入第二季度及全年考核。对未能通过验收合格的区人民政府和管委会,将启动事前问责,追究有关人员责任。